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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監(jiān)局:綠源、臺鈴等11組批電動自行車樣品實物質量不合格

2023-06-08 15:07:38大公快消 作者: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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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快消訊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上班族、家長選擇電動自行車作為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比如遇到堵車時,小型交通工具的速度優(yōu)勢就顯示出來了。此外,憑借速度、續(xù)航、充電方便等優(yōu)勢,不少外賣小哥們也“心悅”于電動自行車。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保護出行人員安全,我國不少地區(qū)出臺政策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管理,比如更換醒目的車牌、設置電動自行車專用車道、讓駕駛員佩戴頭盔等。但是,某些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就已經“埋了雷”。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市監(jiān)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guī)章,以及北京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計劃和實施細則,北京市監(jiān)局組織開展了北京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

  6月7日,北京市監(jiān)局發(fā)布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2批)。結果顯示,本次抽查依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檢出11組批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據了解,本次檢驗項目包括電動自行車產品安全性指標、產品性能指標、隨車蓄電池,不合格項涉及整車質量、尺寸限值、控制系統(tǒng)-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鋰離子電池管理系統(tǒng)(BMS)。不合格產品商標包括小刀、臺鈴、綠源、立馬、綠佳、小牛、新日。
  以整車質量為例,該項是指裝配完整(含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重量,整車質量越重,慣性越大,剎車距離也會變長,一旦緊急情況發(fā)生,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標準要求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北京市監(jiān)局抽查發(fā)現,綠源、立馬、臺鈴、新日的抽檢產品整車質量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整車質量過重,將影響續(xù)駛里程,也會影響制動效果,帶來安全隱患。

  事實上,在5月26日北京市監(jiān)局官網公布的2023年第一批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結果中,就曾出現過新日、小牛、臺鈴、綠源等品牌,不合格項目涉及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等。

  據了解,蓄電池防篡改為新國標實施后電動自行車的主要安全指標。該項目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車存在被改裝的風險,不能防止更換大容量高電壓蓄電池等,容易引發(fā)火災。

  對于上述抽查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北京市市監(jiān)局表示,已全部移交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同時,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時,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有產品合格證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不要選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以免給自身和他人帶來安全風險。
責任編輯: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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