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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宏議/鼓勵金融業(yè)資料互通 打擊詐騙\李惟宏

2025-06-30 05:02:14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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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引入自愿分享機制,讓銀行在發(fā)現懷疑受禁行為時,阻截非法資金,保障公眾。

  近年金融投資騙案猖獗,根據警方的統(tǒng)計數據,以網上投資騙案為例,2024年共錄得3930宗,涉及騙款額約22.6億元;今年首4個月則有1534宗,涉及金額約10.2億元。有見及此,金管局亦推出新一輪防騙公眾教育短片系列,圍繞假冒客服電話、投資及求職等三大騙案類別,提醒市民時刻警惕,以免墜入騙局。近期,證監(jiān)會亦推出“咪做水魚”反詐騙宣傳活動,特別針對數碼平臺投資騙局,以提高投資者防范常見欺詐手法的意識。

  金管局一直聯同銀行業(yè)界和警方透過不同平臺,進行防詐騙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近期立法會亦通過《2025年銀行業(yè)(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旨在引入自愿機制,讓銀行在發(fā)現懷疑受禁行為,例如詐騙及洗錢活動,能透過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臺,與其他銀行及相關執(zhí)法機構分享有關企業(yè)和個人賬戶的資料,從而有助阻截非法資金,保障公眾。

  就此,筆者想講述引入自愿分享機制的三個關注點和相關建議。首先,在《條例草案》的小組委員會上,筆者關注銀行在分享資料的過程中,會否有機制避免監(jiān)管機構從中查找銀行的工作方式是否存在瑕疵,或者收集超出其范圍的資料。

  局方回應時表示,會盡量在分享資料與合規(guī)責任之間取得平衡,并與銀行保持緊密溝通,以及為銀行提供相關指引。同時,局方亦指出,《條例草案》訂明在指定場景下,才可以向其他銀行索取資料,以及使用那些資料時,一定只可以用作防止詐騙或洗錢活動相關的用途。

  就上述的細節(jié)內容,建議局方向業(yè)界多作解說,讓業(yè)界明白在自愿交換不同企業(yè)及個人數據的過程中,不會增添多一個渠道給予監(jiān)管機構作過度挑剔,從而令業(yè)界有更大信心,參與自愿分享機制。

  第二,關注分享機制未來有可能擴展至非銀行的金融機構。目前有關機制主要是針對銀行,讓銀行與銀行之間共享訊息。但現時很多詐騙案都涉及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未來如果有需要擴展分享機制至非銀行的金融機構,建議推出的條款或監(jiān)管條例不應太嚴苛,以免窒礙市場發(fā)展。對于擴展至其他界別,特區(qū)政府表示持開放態(tài)度,同時亦指出現已有反洗錢條例作相關規(guī)管。

  冀加強跨境溝通協作

  第三,關注跨境合作。很多時候,非法資金或詐騙都涉及跨境活動,而現時的分享機制主要適用于香港的銀行,某程度上需要跨境合作,以進一步打擊跨境詐騙活動。局方回應時表示,香港銀行對于牽涉境外匯款的交易十分小心,如果客戶想匯款至其他地方,香港銀行是相當謹慎;而且在不少個案中,當銀行察覺客戶被騙,會拒絕為客戶進行相關的交易。

  即使如此,亦希望監(jiān)管機構未來可以加強與周邊地區(qū)的溝通協作,共同探討如何加快識別可疑交易、追蹤騙案的資金流向和阻截大額跨境匯款等,提升打擊跨境騙案的能力。

  總括而言,《條例草案》將讓我們更有效應對近年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增加的全球趨勢,而建議的分享機制亦有助保障香港的銀行體系免于被利用進行受禁行為。與此同時,亦希望當局從機制上、從運作上,為業(yè)界提供多點保障,讓業(yè)界更安心,不會因為《條例草案》而開展一個新渠道,造成過度監(jiān)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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