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民支持政府禁止“民族黨”運作,促請盡快取締其他類同組織\記者林良堅攝
民間團體“金紫荊掃獨組”及“愛護香港力量”昨分別到灣仔警察總部請愿,指“香港民族黨”違反基本法,政府取締該黨的決定合情合理。團體促請政府盡快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從根本解決“港獨”危害,亦應禁止其他“港獨”組織繼續(xù)運作。
“金紫荊掃獨組”代表約30人,昨拉起寫上“支持特區(qū)政府取締一切‘港獨’組織,嚴懲所有‘販獨’分子”橫額,并持“香港自強不息,‘獨’犯無得招積”、“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等標語請愿。
團體召集人胡先生稱,不希望有極端政治組織破壞香港治安,故發(fā)起行動支持政府及警隊嚴正執(zhí)法,同時表達對“港獨”不滿。但他指即使“民族黨”被取締,仍有其他“港獨”組織存在,因此政府必須追究“民族黨”過去犯下的所有刑責,以儆效尤,并依法取締其他“港獨”組織。他又指政府以《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運作是治標不治本,應盡快就23條立法解決“港獨”危害。
其他“獨”組織須盡快取締
“愛護香港力量”亦支持政府取締“民族黨”,并指根據相關法例,亦應禁止“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及“學生獨立聯盟”等“港獨”組織繼續(xù)運作。
召集人李小姐稱,這三個組織的綱領及公開招收成員的章程與“民族黨”相同,亦聲言要香港獨立,暴力抗爭,嚴重違反基本法。這些“獨”組織招募無社會經驗的學生,誤導年輕人,為維護下一代的前途,亦應盡快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