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wǎng)

大公報電子版
首頁 > 新聞 > 港聞 > 正文

《國歌法》首讀二讀丨聶德權:若無意圖侮辱 毋需擔心誤墮法網(wǎng)

2019-01-23 15:08:11大公文匯全媒體
字號
放大
標準
分享

聶德權:若無意圖侮辱國歌,市民無需擔心誤墮法網(wǎng)。(全媒體記者李湃豐攝)

《國歌條例草案》今日(23日)提交予香港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上表示,政府立法的目的是禁止公開故意侮辱國歌,市民如果沒有意圖侮辱國歌,便無需擔心或誤墮法網(wǎng)。

聶德權強調,條例草案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十分清晰,其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普遍市民很容易理解和做到,該條例不僅對市民大眾日常生活根本沒有影響,同時可以透過罰則,阻嚇蓄意侮辱國歌的人。

聶德權還表示,由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7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便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考慮到本地普通法制度及實際情況,特區(qū)政府決定以本地形式立法,體現(xiàn)“一國兩制”精神。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

相關內容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