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

大公報電子版
首頁 > 新聞 > 國際 > 正文

韓國高院裁良知拒服兵役合法 半島局勢回暖推動改革

2018-11-02 03:17:34大公報
字號
放大
標準
分享

圖:義務兵役制在韓國大多男性心中是苦差事\網絡圖片

綜合韓聯(lián)社、新華社、《紐約時報》報道:韓國最高法院1日以9票對4票裁定,“宗教信仰和良心”是拒服兵役的正當理由。這一里程碑式的判決預示韓國義務兵役制度出現(xiàn)一大松口,秉持“拒絕拿槍”理念的宗教團體“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無疑是最大的受益者。

韓國義務兵役制規(guī)定,凡是18到35歲的男性公民,體檢合格后必須入伍,服役時長一般為兩年左右,抵抗者則會被控違反《兵役法》并被判刑1年半。由于服役收入微薄且十分勞累,許多適齡男性視此為一大苦差事,對于曝光率就是生命的明星來說,服役更相當于職業(yè)生涯中橫亙的巨型絆腳石。他們或是?;ㄕ刑舆^去,或是咬咬牙挺過去,但對于良心拒服兵役者,入伍通知書與服刑通知書別無兩樣。1950年至今,約有1.9萬名良心拒服兵役者被投入監(jiān)獄,而他們多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

“耶和華見證人”在1870年成立于美國,根據(jù)教義要愛好和平,不能手持武器。該宗教在韓國約有10萬信徒,平均每526人中就有1人。

“良心自由”高于“憲法法益”

此次判決的被告、現(xiàn)年34歲的吳圣勛(音譯)也信仰該教,2013年因為拒服兵役而被判有罪,上訴到高等法院后仍敗訴。最高法院1日推翻裁定,指出“良心自由”(宗教信仰)高于兵役義務這一“憲法法益”,刑事處罰過度限制良心自由或對其本質形成威脅。法庭還指出,強制年輕男性一律服兵役、并處罰不服兵役者的做法,與能包容少數(shù)群體的民主制度不兼容。

但4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認為,在社會規(guī)范和現(xiàn)實情況沒有明顯變化情況下,更改現(xiàn)有法理將引發(fā)混亂。他們批評,這一裁定可能會使需要入伍的男性通過信教逃兵役,這超出良心自由的范疇,違反了政教分離原則。他們還指出,這一問題應依據(jù)替代服役制度等政策處理,理應等待國會立法解決,而非在法院草率拍板。

盡管遭到少數(shù)法官的強烈反對,包括最高法院院長金明洙在內的多數(shù)法官仍作出無罪的最終判決,預計在審中的227件類似訴訟、930名良心拒服兵役者都將勝訴。

服役期工資翻倍時長縮短

事實上,從2004年起,低等法院共判決118位良心拒服兵役者無罪,許多法官也推遲裁定,向最高法院詢問應如何裁決。但最高院以朝鮮半島仍處于戰(zhàn)爭狀態(tài)為由,不愿放松條件。

但隨著朝韓關系大幅回暖,韓國在今年實施了多項兵役改革,義務兵工資近乎翻倍,士官的月薪由21.6萬韓圜(約1500港元)提高至40.6萬韓圜(約2800港元),各個軍種的服役時長縮短2至3個月。對于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免罪,憲法法院在6月就已做好了鋪墊,法官當時判定,政府需要為他們提供其他形式的替代役。

分析人士認為,如果半島局勢繼續(xù)順風順水,義務兵役制可能會朝志愿兵役制轉變,后者或最終成為韓國軍隊的主要兵源補充方式。

相關內容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