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城生活服務:接獲針對李春玲的指控的舉報
2024-06-12 20:02:50大公房產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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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房產訊 6月12日,銀城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城生活服務”)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股份自2024年6月3日上午九時在聯(lián)交所暫停的買賣,在2024年6月12日上午九時恢復股份買賣。
根據此前公告可知,此次買賣暫停涉及銀城生活服務高層人事變動及股票交易恢復等內容。
6月11日,銀城生活服務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接獲了一名舉報者針對李春玲(當時該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的指控(以下簡稱“指控A”)的舉報。據悉,李春玲于2019年至2023年期間,未經董事會批準,促使公司向其本人發(fā)放賬外花紅,每年未經批準支付的概約金額不超過約人民幣200萬元;及李春玲于一間實體擁有權益,并由一名代名人代其持有該實體的權益,而李春玲并無披露其于該實體的權益,并與集團成立一間合營公司。
根據舉報者提供的資料及證據,接獲舉報的董事認為,盡管彼等尚未確定任何特定人士,但除李春玲外,似乎可能有其他人士牽涉指控A;及指控A屬嚴重及真誠地作出,并令人懷疑李春玲是否適合根據上市規(guī)則第3.08條繼續(xù)履行其董事職務,有待對指控A作進一步調查。
因此,銀城生活服務方面表示,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李春玲被罷免董事職務,于2024年6月3日即時生效。同時,董事會以書面決議案的方式議決,暫停李春玲的公司總裁職務及本集團內的任何其他職務,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
隨后,銀城生活服務于2024年6月8日召開董事會會議,一致議決成立調查委員會,由全體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組成,以調查及查明指控A及公司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如有需要,調查委員會可委聘專業(yè)第三方協(xié)助調查。并委任董事會主席謝晨光為代理總裁,并調任為執(zhí)行董事,自2024年6月8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罷免相關通知送達李春玲后,銀城生活服務兩名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接獲一封來自公司雇員的電郵,李春玲亦被添加至指控電郵收件人列表,其中附有一封據稱由李春玲提供的函件(沒有親筆簽字),對黃清平提出若干指控(以下簡稱“指控B”)。
公開資料顯示,黃清平為銀城生活服務非執(zhí)行董事兼控股股東,其持有該公司30.33%股權。
據悉,上述指控包括黃清平未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規(guī)定披露其于公司的股權的若干變動;全數挪用公司上市所得款項,至今未歸還公司,且自公司上市以來,黃清平不時唆使公司執(zhí)行董事兼財務總監(jiān)黃雪梅挪用公司的運營資金;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報中“關聯(lián)方交易”各節(jié)所分別披露的與“向關聯(lián)公司的墊款”有關的關聯(lián)方交易,實際上均為集團與黃清平控制的關聯(lián)實體進行的交易,該等交易并未披露,違反了上市規(guī)則第14章的關連交易披露規(guī)定;及黃清平的個人支出曾由公司報銷,包括但不限于約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支出據銀城生活服務。
于接獲指控電郵及函件后,銀城生活服務董事會(不包括黃清平)已進行初步查詢,包括要求黃清平及本公司高級管理層就指控B作出初步解釋,并認為該等指控在現階段對公司的營運及財務表現并無重大影響,原因包括黃清平未有承認函件乃由其本人所寫,亦未就函件中提及的每項指控提供具體證據;函件第所載的指控只會構成黃清平個人的不當;公司高級管理層否認公司的上市所得款項及運營資金被挪用;關聯(lián)方交易已于年報中披露;函件第所載指控涉及的金額相對于集團的規(guī)模而言并不重大。
銀城生活服務董事會(不包括黃清平)方面表示,將就指控電郵及函件進行進一步查詢及實情調查,并將決定調查委員會是否將指控B納入調查范圍。
截至6月12日收盤,銀城生活服務股價報1.48港元/股,下跌15.91%,總市值3.954億港元。
責任編輯: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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