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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 | 一次不合常理的聘用

2022-07-27 04:24:13大公報 作者: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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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報道,涉嫌多宗爆炸案的極端恐怖組織“九十二籤”成員楊怡斯,在保釋期間,竟然在九龍?zhí)劣忠淮宓乃搅⒌卵判W找到一份教職員工作,在學校任職近兩年。

  還以為是學校管理層不知來者底蘊,誤踩地雷,請了個問題員工,卻原來,學校一早知其背景。

  校方回應記者說:“當時我們得悉楊怡斯正在保釋候?qū)?,但楊怡斯在提供個人資料時,沒有提到所涉及的案件,校方亦無搜尋到楊怡斯的詳細資料,經(jīng)校方評估各項風險后,決定在案件沒有判決前給予她一次更生的機會。”

  這個答案,很有問題。

  首先,你要聘請一個人,而且是學校教職員,面對的是6至12歲孩子,但你發(fā)現(xiàn)這個人正處于保釋期間,作為面試者,難道沒半點好奇心及警誡心,問一下她到底涉及什么案?

  校方說經(jīng)各項評估,決定給她一個機會聘請她。請問一下德雅小學管理層,你們做了些什么評估?你們連對方犯什么案子都不清楚,如何評估?

  然后校方說,評估后,決定在案件沒有判決前給她一次更生機會。

  敢問一句:憑什么?你們是法官嗎?是假釋官嗎?是懲教署嗎?一個嫌犯,在法庭未審判她之前,沒人有權讓她更生。況且,“更生”是受了懲罰,答應悔改,才能重新做人。楊怡斯受罰了嗎?悔改了嗎?見工時連保釋案件都隱瞞,一坐下就騙你,這種人憑什么更生?

  校方說,今年7月25日楊怡斯請了假,表示要出庭受審,但未透露涉及何種案件。說到這地步,校長、主任、管理層竟然無人有興趣查問一下,此職員到底上什么庭?犯什么罪?涉什么案?

  學校強調(diào),他們是站在更生角度去聘用楊怡斯。原來,德雅小學是更生中心,好心到連涉嫌恐怖分子都聘回來。你們不用考慮孩子的身心安全嗎?你們不用告訴父母學校會聘用罪犯員工嗎?一年42000元學費,原來是請保釋犯來工作,對得住付鈔的家長嗎?

  如果說學校不知情、不是管理層默許,你信嗎?只有黑暴“手足”,才會不必問、只會“攬”。

  一次不合常理的聘用,不是一句“給她更生機會”就可以蒙混過去。即時解雇楊怡斯只是治標,教育局要向聘用保釋犯的學校管理層問責,才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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