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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推遲李在明涉違反選舉法案重審 另行擇期審理

2025-06-09 11:29:32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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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當?shù)貢r間9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表示,決定推遲總統(tǒng)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庭審日期將擇期另行指定。

  據(jù)報道,法院依據(jù)《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guī)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總統(tǒng)在職期間免于受到刑事起訴。

  據(jù)此前報道,2024年11月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李在明獲刑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25年3月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李在明被判無罪。

  2025年5月1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推翻二審法院無罪判決,將相關案件以有罪定罪前提發(fā)回二審重審。二審法院首爾高等法院原定于6月18日開始進行重審相關程序。

責任編輯: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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